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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2009年招生简章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厦门大学 2008-9-23 09:49:23

厦门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 1921 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市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从 2008 年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2009 年将继续推行。

我校将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统筹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提高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 金额和受益面及继续设立“ 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励和资助, 同时 根据研究生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对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全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 112 个专业 433 名博导招收博士研究生 570 名左右(含提前攻博、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招生数)。我校 2009 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3 - 4 年。在校年限 3 - 7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岁;

4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

5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已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 2 )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 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 3 )征得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同意。

6 、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 、除经我校同意报考的高校或科研单位的教学与科研人员外,我校不招收不能脱产学习的在职博士生。

特别提示: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不得以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方式报考,此类考生必须在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方能报考。

四、报名

1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时间: 2008 年 11 月 15 日 - 12 月 15 日 。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届时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 、寄(送)报考材料及缴纳报名费:

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考生须按时向我校考试中心寄(送)报考材料,并缴交报名费每人 250 元(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报考材料包括:

(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须考生本人签名;报考“定向”或“委培”的考生还需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 2 )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 3 )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 4 )加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 5 )身份证复印件;

( 6 )两名与所报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 7 )论文、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 8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 9 )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有效的证明。

外地考生请在 2008 年 12 月 1 日 — 12 月 26 日(以寄件邮戳为准),通过邮局将报考材料寄至我校考试中心,并写明邱老师收(地址:厦门大学考试中心,邮政编码: 361005 ,汇款单留言栏需填写考生姓名和报名号)。本地考生请于 2008 年 12 月 22 日 至 26 日直接将报考材料及报名费交至我校考试中心(地址: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所有报考材料恕不退还。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名费亦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

1 、初审:我校招生办和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 、复审:考生资格复审于初试的前两天统一进行。各位考生前来参加初试时,请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等证件到我校接受检查。具体复审安排届时请关注网上通知。

我校将向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直接发放博士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具体安排请关注网上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 、初试

( 1 )初试科目:外语、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 )初试时间和地点: 2009 年 3 月 28 日 — 29 日,地点为厦门大学。(另,同等学力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 2009 年 3 月 30 日上午 ,地点为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 、复试

( 1 )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内容。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等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 2 )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根据不同院系要求,分为初试后随即进行和等初试成绩出来后进行两种,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地点为厦门大学。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可于 6 月中下旬上网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七月前寄出。

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2009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九、“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经我校各院系选拔确定的“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考生,仅仅取得了免初试资格,须与统考生一起参加复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我校只在化学一级学科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以上三类考生的选拔考试办法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网页和研究生院网页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网址: http://yjsy.xmu.edu.cn

 

十、奖、助学金

我校在 2009 年继续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 全面提高博士生(不包括委培生、在职生等)的奖、助学金的金额和受益面, 100% 的学生可申请并获得奖、助学金。

(一)学校为 2009 级博士研究生设立:

1 、一等奖学金 3 万元(学费 1.3 万元 / 年,生活费 1.7 万元 / 年);

2 、二等奖学金 2.3 万元(学费 1.3 万元 / 年,生活费 1 万元 / 年);

3 、三等奖学金 1.9 万元 (学费 1.3 万元 / 年,生活费 0.6 万元 / 年);

4 、基本奖学金 0.6 万元(生活费 0.6 万元 / 年)。

(二)学校为 2009 级硕士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 1000 万元(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

(三)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

 

十一、学费

我校博士生学费为: 1.3 万元 / 年,全程 3.9 万元(含 3 年和 4 年学制)。 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二、住宿条件与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博士生统一安排住宿 , 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一般为:单人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设施良好,环境优美,住宿费 2400 元 / 人·年。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在职博士生不安排住宿。

 

十三、 招生考试咨询

1 、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

3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

E-mail : 网址: http://zsb.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0592 - 2184166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 网址 : http://kszx.xmu.edu.cn

 

十四、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8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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